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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系的技术试行要求
  发表时间:2015-11-18 14:53:14   浏览次数:打印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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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系的技术试行要求终于出来,其中的要点我们来清点一下吧!

一、术语解释

1,        什么是非甲烷总烃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中是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所测得的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总量,以碳计。

2、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

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总测定小时数不得小于排放设施总运行小时数的75%

3、有效数据

符合本技术要求,经验收合格的非甲烷总烃CEMS,在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条件下,非甲烷总烃CEMS正常运行所测得的数据

4、有效小时均值

连续排放或间歇排放超过1h的,在 1h内不少于 75%有效数据的平均值;间歇排放小于1h,在间歇排放时间内不少于75%有效数据的平均值。  

5、有效日均值

1日内不少于排放设施运行时间(按小时计)的 75%有效小时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6、有效月均值

1月内不少于排放设施运行时间(按小时计)的 75%有效小时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7、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 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子系统(预处理单元、氢气发生器、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烟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等组成。系统通过样品采集,测定排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同时测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或流量、烟气含湿量(或输入烟气含湿量)等参数;计算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固定污染源监控系统。

二、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监测站房要求

1、必须为室外的CEMS提供站房。

2、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 2000 kg/m2,其面积应≥2.5×2.5 m2,空间高度应≥2.8 m,站房建在标高≥0 m处。

3、监测站房内应有空调,控制室内温度保持在(2030)℃,湿度应  60 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

4、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 8 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 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一个。

5、监测站房内应配有有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监测站房的防雷系统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6、系统仪器设备的工作电源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缆应采用大于4 mm2

的独芯护套电缆,接地电阻小于4Ω,且不能和避雷接地线共用。

7、平台、监测站房、交流电源设备、机柜、仪表和设备金属外壳、管缆屏蔽层和套管的

防雷接地,可利用厂内区域保护接地网,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厂区内不能提供接地线或提供的接地线达不到要求的,应在子站附近重做接地装置。

由烟囱或主烟道上数据柜引出的数据信号线要经过避雷器引入监测站房,应将避雷器接地端同站房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信号线为屏蔽电缆线,屏蔽层应有良好绝缘,不可与机架、柜体发生摩擦、打火,屏蔽层两端及中间均需做接地连接。

 监测站房仪器应排列整齐,监测仪器顶平直度和平面度应不大于5 mm,监测仪器牢固固定,可靠接地。二次接线正确、牢固可靠,配导线的端部应标明回路编号。配线工艺整齐,绑扎牢固,绝缘性好。